神圣又带着点肃穆教堂风琴声响起,像是George Michael在给自己举办一场葬礼——埋葬那个穿着短裤、唱着泡泡糖流行歌的Wham!时期的小鲜肉,然后用那声清脆的吉他扫弦,宣告一个全新的、穿着皮衣的摇滚男神正式复活。
Faith这首歌听起来太像是个意外了。在那个合成器满天飞、鼓机重得像打桩机一样的80年代末,George竟然敢把编曲做得这么“干”。除了一把扫得飞起的木吉他,和一个极简的鼓点,几乎没有多余的修饰。这种极简主义在当时简直就是一场豪赌,但听起来却莫名的高级。那标志性的Bo Diddley Beat节奏型,就像是两条腿在走路,自带一种向前推进的律动感。这是一种最原始、最不加修饰的性感。
我特别迷恋George在这首歌里的嗓音处理。他刻意模仿了Elvis Presley那种带着颤音的唱腔,那种Rockabilly式的“打嗝”唱法,骚气得要命,但又不做作。他就像是一个调情高手,明明在拒绝你,却用最诱惑的语气在说。这正是这首歌最有趣的悖论:旋律和节奏听起来是那么的肉欲、那么的想让人冲进卧室,但歌词的核心竟然是“克制”。
他在唱"I guess it would be nice, if I could touch your body"的时候,你以为他要沦陷了,结果下一秒他立马给自己浇了一盆冷水:"But I gotta think twice"。这哪里是约炮神曲,这分明就是现代人的“恋爱避坑指南”。他在告诉自己,也告诉所有听众:哪怕荷尔蒙已经爆表了,如果感觉不对,如果信任没建立起来,那就得守住底线。这种把“自我保护”写得如此让人想跳舞的能力,大概也就他独一份了。
当年的媒体和乐评人简直被这个转身给惊到了。Billboard把它送上了年终榜单的冠军宝座,格莱美更是把这一年的“年度专辑”大奖颁给了他。大家原本以为他只是个靠脸吃饭的偶像,但这首歌证明了他是一个顶级的Songwriter和制作人。他不仅仅是在制造流行,他是在定义那个时代的审美。那个穿着破洞Levi's牛仔裤、戴着飞行员墨镜、抱着吉他扭胯的形象,直接成了MTV时代最经典的视觉符号之一,甚至让“性感”这个词在那个年份有了具象化的那张脸。
这首歌最让我佩服的点在于它的“留白”。因为乐器少,所有的空间都留给了George的声音和那种强烈的节奏感。这种留白产生了一种巨大的张力,就像是两个人面对面站着,没有触碰,但空气里的火花已经噼里啪啦乱闪了。
现在重听Faith,我依然觉得它毫不过时。它不是那种靠堆砌音效堆出来的时髦,而是靠内在律动撑起来的经典。它提醒我,有时候在一段关系里,最勇敢的决定不是盲目投入,而是那句坚定的"I gotta have faith"。这种对自己直觉的笃定,配上那个让人忍不住抖腿的节奏,简直就是自信本身的声音。
永恒的经典 George Michael之《Faith》赏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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